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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办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5-12-02 11:22:07 来源:宁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办法》近日发布,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紧扣不动产登记全流程,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适用范围、职责,规范了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登记环节,强调了地籍调查成果的共享、运用。《办法》还完善了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的要求,明确了国有农用地土地经营权登记以及不动产分割、合并登记的规定,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办法》明确了可以依法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办法》还围绕便民利企等方面,规定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等事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优化流程。鼓励自治区内不动产登记机构与区外开展区域合作、跨省通办。各级不动产部门可以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场所设立便民服务点,提供便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记者 陶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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