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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办法破解区属国企领导人员能上不能下难题
2025-11-06 16:53:19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记者11月6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获悉,日前自治区国资委印发《自治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工作暂行办法》,突出“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破解企业领导人员“下不来、出不去”的难题。

  《办法》指出,要构建“顶层示范+全域推进”的改革新格局,从企业治理核心环节入手,形成以上率下的示范效应,旨在彻底解决以往企业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调整退出机制相对薄弱的问题。同时,推动自上而下全级次覆盖,涵盖区属国企各级企业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确保从“顶层决策层”到“管理执行层”制度无盲区。

  《办法》明确,要构建多维考核体系,坚持“业绩导向、考核引领”,建立多维度、差异化评价体系,明确末等调整不是末位调整,不能简单划比例,更不能搞“一刀切”。考核体系包含综合考核、党建考核、经营业绩考核和绩效考核四大类。对企业领导班子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分档,对领导人员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评级。经营业绩考核区分企业功能定位,从质量效益、科技创新、产业引领、安全支撑等多维度设定指标。经理层成员考核细化定量与定性评价标准,中层管理人员则以岗位关键绩效指标为核心。这种设计避免了“单一指标定优劣”,为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提供了客观、精准的判定依据。

  《办法》以考核结果为刚性依据,明确“退的标准”,优化“退的流程”,强化“退的关怀”,构建全链条管理机制,明确了六种梯度化退出方式,即平职调整、转任、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办法》严格执行“岗变薪变”原则,严禁“保留原岗位薪酬待遇”,以制度刚性倒逼责任落实。同时摒弃“一调了之”,建立“教育引导-管理监督-重新使用”机制。对深刻整改、实绩突出者,经考察符合条件可重新任职或晋升,实现“庸者下、劣者汰”与“干事者有位、奋进者有为”的有机统一。

  各区属国企负责人纷纷表示,我区此次改革不是简单“搞淘汰”,而是着力构建市场化、制度化、人性化的管理人员流动机制。通过打通“下”的通道、补齐“退”的短板、强化“考”的导向,营造了“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干事创业环境。

  下一步,自治区国资委将持续推动区属国企严格落实《办法》规定,以机制创新激发队伍活力,推动国资国企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新担当、贡献新力量。(宁夏日报记者 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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