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近期,银川市西夏区民政局开展了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检查中发现银川市西夏区泾河特禽养殖专业技术协会等4家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且未在规定时限内改正的行为。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机关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得开展除清算以外的任何活动。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及相关印章,自公告之日起予以作废。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银川市西夏区泾河特禽养殖专业技术协会等4家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附件:依法撤销社会组织名单

银川市西夏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