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金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受贿罪一案,由吴忠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金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胡金忠利用担任吴忠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副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利用担任吴忠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主任,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