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是帮助病患戒除毒瘾的白衣天使陈某,却利用职务之便,将国家严格管制的戒毒药品私自藏匿,并高价贩卖给吸毒人员,从中赚取差价。3月25日,记者获悉,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对陈某一审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本案的涉案药品“力月西”,通用名为咪达唑仑,是一种在临床上广泛用于镇静、抗焦虑的处方药,因其具备显著的镇静效果,有时也被用于特定戒毒患者的辅助治疗。咪达唑仑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第二类精神药品,而精神药品一旦脱离医疗、教学、科研等合法用途,被用于满足瘾癖或被非法交易,其性质即转变为毒品。
据了解,被告人陈某供职于银川市某戒毒医院,该医院系一家营利性戒毒医院。作为执业医师,陈某不仅了解“力月西”的药理属性,更熟知这类药品受到国家的严格管制。然而,在利益诱惑下,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陈某利用其为入院戒毒患者开具处方的职务便利,将入院病人剩余的“力月西”暗自开具并私藏起来,随后通过网络或线下渠道寻找买家。期间,吸毒人员张某某成为了他的固定“客户”。陈某明知张某某是吸毒人员,购买“力月西”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毒瘾,仍以远高于正常药品价值的价格,分多次将总计27片“力月西”贩卖给刘某某,并从中非法获利50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身为依法从事使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的人员,多次向吸毒人员提供咪达唑仑,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陈某的医师身份不仅不能成为免罪理由,反而因其专业身份带来的便利和更大的社会责任,使得其犯罪情节更为恶劣、法律后果更为严重。检察官提醒,公众在坚决抵制海洛因、冰毒等传统毒品的同时,须对麻精药品保持高度警惕,切勿因一时好奇或听信“不上瘾”“能提神”等谣言而尝试滥用。任何未经医生处方,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使用、贩卖麻精药品的行为,都不仅是伤害自身健康的危险之举,更是触犯法律红线的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宁夏法治报首席记者 王潇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