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日前,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部、宣传部等18个部门联合修订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将高层次人才各项待遇政策系统化、清单化、规范化,推动政策红利精准直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人才动能,助力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深入实施。
《指南》立足我区人才发展实际,以新修订的《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为依据,坚守精准施策、分类保障、优质高效原则,针对 A、B、C、D、E类高层次人才提供的工作待遇、生活待遇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梳理形成标准化办事清单。清单整合涵盖职称评定、科研项目支持、医疗保健、旅游服务、休假疗养、体育场馆使用、城市公共交通等22项核心服务,明确各项待遇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责任部门及办结时限,让人才对优厚待遇“一目了然、一查便知、一站办理”,切实提升人才服务效能。
其中,对于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每年一次,按照全区统一部署或自主评审单位备案时间开展评审高层次人才取得区外、国外大学、研究单位等认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层次人才可选择在全区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及部分专科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每年享受1次健康体检,A类、B类人才按照每人6000元标准、C类、D类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提供健康体检服务。高层次人才持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证(卡)到优惠景区售票窗口办理免门票单,凭免门票单入景区游览。A、B、C、D类高层次人才每5年左右享受一次免费休假疗养服务。
此次《指南》印发是我区优化人才发展生态的重要举措,有效打通了人才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为凝聚人才、服务人才、留住人才提供坚实保障。“我们将狠抓政策落地落实,持续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厚植尊才爱才敬才用才的浓厚氛围,全力集聚各类高层次人才扎根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宁夏日报记者 马照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