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了7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工作典型案事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
4件典型案例:
1.严惩内鬼泄密,挽损406万重塑企业生机
宁夏某科技公司主要从事枸杞干果、枸杞原浆等农产品、农副产品销售,陈某某等6人在宁夏某科技公司任职期间掌握该公司客户信息,离职后陈某某等6人违背保密及竞业协议开展同业竞争,导致宁夏某科技公司濒临倒闭。案件进入司法环节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准确认定犯罪事实,经检察机关释法,陈某某等6人均认罪认罚,并赔偿宁夏某科技公司经济损失406万元,陈某某等6人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最高并处68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检察机关主推企业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2.火眼金睛识破虚假诉讼,守护债权公平清偿
2025年初,某牧业公司因经营不善濒临倒闭,向被拖欠工资的50余名员工出具了欠条。2025年2月,金某甲等3人向灵武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某牧业公司支付拖欠工资13万余元,灵武市法院经庭前调解后依法作出3份民事调解书。灵武市检察院在办理某牧业公司员工欠薪信访案件中发现,金某甲等3人与某牧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某乙存在亲属关系,拖欠工资事宜系伪造,存在虚假诉讼情形,侵害了包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名债权人合法权益。
灵武市检察院立案进行监督,向灵武市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灵武市法院采纳检察建议并裁定再审。
3.纠程序瑕疵促罚款执行,建数字模型赋能检察监督
银川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被某区消防部门处以3万元行政罚款。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复议、诉讼或缴纳罚款。但消防部门存在超期申请行政非诉执行、未履行催告义务、加处罚款程序不当等程序瑕疵,最终法院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西夏区检察院经审查发现,消防部门因程序瑕疵导致行政罚款难以执行,既损害国家行政权威,也不利于规范企业经营秩序,遂向消防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协同推进整改,促成行政相对人分期缴纳罚款,并完善行政非诉执行申请程序内部机制。同时,西夏区检察院以该案为蓝本研发“行政非诉执行裁定不准予执行监督模型”,成功上架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自动排查出全国31省3619条线索,推送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办案841件。
4.剑指直饮水虚假宣传,守护民生健康与市场公平
兴庆区检察院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聚焦现制现售饮用水虚假宣传及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问题,经对辖区直饮水设备调查发现,部分设备刻意标注“弱碱水”“富氢水”“小分子活性水”等概念,甚至宣称具有“抗氧化”“预防疾病”等疗效,其违法行为严重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易误导慢性病患者等群体的饮水选择并威胁健康。同时发现多台设备共用一份水质检测报告,掩盖真实水质风险,欺骗消费者,对正常经营的企业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监督,邀请人大参与监督行政依法履职,推动了涉企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3件典型事例:
1.专项监督62案挽损509万元,护航执法司法公正
银川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宜商银川攻坚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安排部署“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后,两级院均成立专项监督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细化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以“专项监督”工作成效更好服务保障“五八”首府引领战略。截至目前,共办理涉及“四大检察”专项监督案件62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9万余元,1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2.“‘栖西’地”品牌服务经开区,检察驻点“一站式”响应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打造并持续优化“‘栖西’地”优化营商环境检察品牌,以法治智慧、检察担当全力服务和保障辖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在品牌引领下,西夏区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等单位共同成立“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法治工作中心”,并以“法治工作中心”为中枢,对西夏区、经开区同向发力服务企业,形成“一体两翼、同频助企”的服务格局。派驻检察官常态化驻点办公,集成法律监督、社会治理、普法宣讲“三位一体”综合服务功能,实现企业和群众法治需求“一站式”响应。截至目前,共监督立案54件,制发检察建议55件,开展侦查活动监督426件次,主动服务企业290余次,覆盖企业210余家,惠及职工超1500人。
3.构建“检察+企业协会”模式,深化检企沟通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牢牢把握银川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不断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探索建立“检察+企业协会”合作模式,共同护航企业发展。2024年以来,兴庆区检察院共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59件、涉企知识产权案件7件。联合司法局优化完善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机制,快速办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活动15人次。开展涉企检察监督专项活动5次,办理各类涉企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3件。检察机关探索的“检察+企业协会”合作模式为企业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贡献检察力量,这一创新举措入选全国工商联“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