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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交易套取农机补贴49万余元!宁夏两人获刑!
2025-10-30 16:04:21 来源:固原中院

  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是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任何虚报冒领、骗取套取的行为,都是对公共财产的严重侵害,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切勿将国家政策“红利”视为个人“财路”,以身试法终将自食苦果。

  基本案情

  2016年,鲁某某担任固原某农机销售公司销售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曹某经招聘进入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受鲁某某管理。自2016年6月至12月期间,鲁某某单独或者指示曹某,以给予“好处费”等方式,诱使40名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户提供身份证、银行账户等资料,通过虚假办理农机过户手续、不实际交付农机的方式,向固原市原州区农机中心申请发放农机补贴款75.55万元,曹某经鲁某某指使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款49.18万元。补贴资金于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发放至农户银行账户后,鲁某某、曹某通过现金提取或转账方式将款项收回,并向25名农户支付“好处费”2.105万元。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鲁某某、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交易事实,骗取国家农机补贴,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鲁某某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两被告人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法官提醒

  1.警惕!骗取补贴就是触碰法律高压线。国家补贴资金是促进发展、惠及民生的专项资金,绝非个人的“摇钱树”。通过伪造材料、虚构交易等方式骗取补贴,严重破坏国家政策秩序,侵蚀公共财富,一旦达到法定数额,即构成诈骗罪,面临的是严厉的刑事处罚。此案中两名被告人的沉重代价,正是触碰这条“高压线”的必然结果。

  2.警示!合规经营是唯一正道,侥幸心理不可有。企业和从业人员务必将守法诚信作为立身之本。任何试图钻政策空子、打“擦边球”甚至直接伪造套取的行为,都是饮鸩止渴。看似“捷径”,实为“绝境”,最终只会让企业陷入困境,个人前程尽毁。守法经营,方能行稳致远。

  3.切记!岗位不是“挡箭牌”,违法指令要拒绝。在工作中,对于上级的违法要求,绝不能盲从。本案中的曹某,虽受指使,但因直接参与实施,同样承担了严重的法律责任。每一位劳动者都应坚守法律底线,对违法指令勇敢说“不”这既是对公司负责,更是对自己和家庭负责。

  4.呼吁!共同监督,让“骗补”行为无处藏身。维护国家资金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鼓励广大群众、同业经营者积极举报各类骗补违法犯罪线索。您的每一次监督,都是在守护我们的共同利益,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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