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非诉强制执行协同工作的通知》,确定通过司法与行政协同发力,破解社保基金追缴难题,强化社保基金安全保障。
《通知》明确了多享受社保待遇的五大情形,包括重复参保、丧失资格未报备、信息申报延迟、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及其他情形,为追缴工作提供了清晰的认定标准。在程序上,社保经办机构需先通过核查、告知、退回抵扣等行政程序,对拒不退回、不履行协议、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当事人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对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由社保经办机构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进行依法催告。当事人在10日内仍不履行义务的,社保经办机构依法及时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通知》建立了跨部门协作机制,法院与社保经办机构在案件受理、执行措施、信息共享等方面紧密配合,形成“行政追缴+司法保障”闭环管理,既强化了法律威慑力,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标志着我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进入法治化新阶段。(宁夏日报记者 马照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