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海外爱国力量建设,涵养壮大知华友华力量,促进中外文化文明交流互鉴。为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宁夏党委统战部港澳台侨处与中国新闻社宁夏分社联合推出融媒体栏目《小侨说法》,以动漫形式生动宣传阐释我国涉侨涉外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海外华侨权益保护工作,今天推出《小侨说法之婚姻篇》。
如果华侨在国内结婚,应该去婚姻登记处?还是去其他部门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第2款中有明确规定,内地居民同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华侨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该做哪些准备?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这么多的证明和材料,它们的用途是什么?
这是要符合我国婚姻法的基本精神,一夫一妻制,禁止近亲结婚。缔结婚姻关系时,要排除重婚和近亲结婚。
只要办好单身证明和双方非亲属的证明,登记结婚就非常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