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了解到,当天该厅对外通报了一批不合格批次食品情况。
据了解,近期该厅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7大类食品306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4大类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农药残留物超限值、兽药残留物超限值的问题。抽检显示,宁夏阳光乐购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宁夏鼎裕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胡麻油,1批次亚油酸(C18:2)、α-亚麻酸(C18:3)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平罗县上海百联超市销售的标称宁夏马氏兄弟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马世兄弟胡麻油,1批次亚油酸(C18:2)、α-亚麻酸(C18:3)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平罗县久九福商行销售的标称宁夏昊帅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胡麻油,1批次亚油酸(C18:2)、棕榈酸(C16:0)、α-亚麻酸(C18:3)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宁县望远镇塞上优客特产店销售的七号枸杞,1批次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铜峡市宁杞商行销售的枸杞(小),1批次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宁夏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悦海分公司销售的五香美葵,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盐池县利惠商场三十三分店销售的干炒瓜子,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中宁县世纪联华生活超市销售的鲤鱼,1批次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目前,该厅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同时,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反映。(宁夏法治报记者 马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