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夏新闻12月3日电 (杨迪)记者3日从宁夏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为整治金融乱象、推动行业清源,宁夏地方金融监管局下发《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建立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和核查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组织协调各市、县(区)金融局(办)聚焦非法高利放贷、暴力催收、“套路贷”“校园贷”“现金贷”等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问题,联合人行、银保监、公安、教育、市场监管、通信管理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非法集资整治方面,2019年涉嫌非法集资立案50起,涉案金额11.32亿元、涉案人员6001人,同比分别上升51.52%、30.05%、13.44%。2020年1—11月,立案24起,涉案金额6.97亿元,涉及人员4222人,同比分别下降52%、34%、22%。
地方金融组织整治方面,持续开展小贷、担保、交易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目前已对66家小贷公司、11家交易场所、3家民间借贷服务机构、29家典当行、6家区域股权市场四板挂牌展示企业问题分别作出核查处置。
涉金融领域机构整治方面,对民众举报频繁的涉嫌“收取高额服务费”“软暴力催收”“套路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及时妥善解决举报人诉求,为27名举报人挽回损失约110万元。
宁夏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任文斌介绍,宁夏地方金融监管和服务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也已启动,计划2021年初投入运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