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记者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获悉,辖区贺兰山中路市场监管所针对群众举报的面点小作坊食品混有异物问题开展执法检查,该作坊在被责令整改后仍拒不落实,因再次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已被依法立案调查。
此前,贺兰山中路市场监管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某面点小作坊制作的食品中混有异物。接到线索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当场向该作坊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立即整改食品安全隐患。
本以为整改后问题能得到解决,可仅十余天后,该小作坊再次被群众举报,其生产销售的馒头中出现黑色不明物质。投诉的消费者说:“我在这家店买馒头好几年了,没想到这家店的食品安全问题这么严重。”经执法人员核查,该小作坊的行为已涉嫌违反食品安全相关管理规定,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其正式立案调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对此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贺兰山中路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说。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发帽、口罩,扎实做好防蝇、防鼠、防尘“三防”措施,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如发现相关问题,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监管部门将认真核查每一条线索,依法处置每一起案件,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全力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宁夏日报记者 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