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经持证人主动申请,拟依法注销红寺堡民健骨伤科医院、吴忠众惠医学检验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后,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注销医疗机构信息如下: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2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受理地址:吴忠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卫生健康委75号窗口
联系电话:0953-2120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