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将于2月16日零时起正式启用警用无人机设备,进行道路交通违法取证,具体抓拍类型、范围: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启用警用无人机设备进行道路交通违法取证的通告
为提升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启用警用无人机设备开展空中巡查、取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6年2月16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二、抓拍范围
本次警用无人机巡查、取证重点覆盖大武口、惠农城区主干道、商业区,京藏高速(石嘴山段)。
三、抓拍违法行为类型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4.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
7.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
8.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
9.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
10.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1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