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记者从隆德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办理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经审查,2023年12月张某某在传销上线人员李某某(另案处理)的引诱下,实名注册了一款“MCN优品商城”的APP,并成为该平台会员。据了解,该平台以进货卖货电商平台的名义,通过发展会员、积分返利、新人激励等机制,不断发展下线人员,以获取更多的积分奖励,并通过发展下线晋升“级别”获取更多的下线服务费方式进行传销活动。成为会员后,张某某和其发展的下线人员王某某为获取利益,分别通过微信朋友圈、口口相传、联络人员参与培训等方式宣传、拉拢他人使用各自邀请码,注册加入“MCN优品商城”参与传销活动。期间,张某某发展下线197人,非法获利9900元;王某某发展下线161人,非法获利22387.09元。
隆德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以张某某、王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移送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隆德县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张某某、王某某提起公诉。
随着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传销犯罪从传统的线下模式逐渐向线上快速模式转移。检察机关提醒广大市民,网络传销常披着“创新项目”“财富密码”的外衣,请大家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必伴高风险”,务必提高警惕,选择合法正规的投资渠道。(宁夏日报记者 杨超)